近年来,我国的家用汽车消费量与日俱增,汽车消费纠纷大量出现,但汽车始终不在三包范围之内。国家质检总局不久前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显示国家相关立法的进程正在加快。
千呼万唤始出来是的汽车三包政策,应该说是所有汽车消费者翘首以盼的。但奇怪的是,盖世汽车网就“汽车三包出台意义”所做的网络调查显示,有40%的参与者并不看好该政策实施前景。为什么民众对于“汽车三包”政策,持有如此之大的怀疑态度?
自古有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据正科球笼了解,我国的很多有利于民众、却可能对上层集团的利益产生威胁时,往往都有漏洞可钻。就与汽车相关的,比如有我国的油价调整机制中,当三地变化率超过4%时,油价可做相应调整。这里的一个“可”字,让国内油价产生了涨时快、跌时慢的奇特景象;还有老版的汽车召回政策,因为惩罚力度过小,长期以来对汽车厂家毫无监督执行力。
在这些政策的漏洞中,有一些是当初在制定政策时没有考虑到,还有一些是有意设下的。主要是为了在政策控制上为执政者留下一定的空间。比如汽车三包政策,在为消费者利益提供保证的同时,又该如何防止消费者过度维权呢?
虽然目前的汽车经销商都是厂家的控制范围之内,但因为汽车经销商是独立的个体,所以它们不可能完全从厂家的角度去考量,也完全无法承担因为厂家问题导致三包问题的责任。政策在责任划分上不够公正,让汽车从业人员对于三包政策也有很大的质疑声。
总而言之,汽车三包政策在细化时,必须要更接地气。在透明性、公正性上有更多的考量。对消费者来说,不是汽车三包规定出来就能够解决它们在汽车消费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如果三包政策不能解决举证难、维权难和执行难这三坐大山,政策就只能是一坐泥菩萨看着挺好使,其实没有用。
由于汽车是特殊商品,从售出的那一瞬间,就从“新车”变成了“二手车”,价值和性质都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只能修不能退”是汽车销售行业的惯例。4S店不是汽车生产厂家,只是负责车辆的销售和其后的维修养护服务,并不存在对车辆的更换义务。且任某在购车时并没有与4S店形成书面购车合同,没有如出现问题须整车更换的退车约定,目前法律也没有汽车三包的明确规定。
据正科球笼悉,“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到10月1日才能真正生效,之间出现了一个法规空白期,这不仅涉及这一期间汽车质量问题如何处理,也会影响市场的稳定,因此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衔接办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