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亿辆,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将近30%的购车用户已开始购买自己的第二辆车,车主与潜在车主的数量不断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汽车投诉问题的社会关注度。
据车人网的统计数据分析,2012年我国汽车投诉总量为10049例,投诉共涉及全国31个省份和直辖市,其中山东、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省份仍是汽车投诉的重点地区。
据正科C.V.JOINT了解,近期汽车厂家几乎都针对经销商进行了类似的培训与指导,形成了从售前到售后的体系式应对方案。但是,仅有培训对于经销商来说仍显不足。对于经销商来说,在“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他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经销商将在售后环节承担其所售产品的质量问题,但是对于制造环节出现的问题,厂家将承担何种责任仍然相对“模糊”。
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的要求,对于部分因质量问题导致车辆的维修不利,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而这将成为经销商必须面对的成本压力。这主要是针对汽车“汽车三包”规定中,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假设需要退车,那损失更大。因此,如果我们不能诊断出到底哪个部件出现问题,那我们宁愿把整个部件换掉。这样做向厂家申请时也许会被拒,或者仅获得一小部分补偿,但是远比退换车带来的损失要少得多。有经销商这样表示,“高端车退换,最起码损失车价的30%。”
“针对退换车的情况,由谁来承担购置税、保险这些费用,‘汽车三包’规定中也没有明确,而目前经销商在处理退车时也仅退还整车车款部分,因此消费者退换车的成本也同样存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因此,当面对消费者针对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时,经销商对于自己与厂家各自承担的责任如何界定也感到忧虑。
“汽车行业发展到今天,中国市彻不算一个成熟的市常这几年经济发展放缓,销售商卖车已经没有利润了,如果还要承担(退换车)这么大的责任的话,责任显得过重。”一位奥迪经销商表示,“在责任界定上来讲,应该更为完善。”
据正科C.V.JOINT了解,不仅出现于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针对汽车质量的问题纠纷,未来还有可能存在于经销商与厂家之间;按照厂家对汽车的维修流程规定,经销商必须严格执行,才能获得所谓“追偿”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