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者寄予厚望的汽车三包新规,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场反应似乎并不是那么理想:鉴定难、协商难,换车或退车更难。新规看起来很美,但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据正科C.V.JOINT悉,汽车三包实施后凸显的“权责”问题,继续引发广泛的热议。伴随着三包政策公开原则的实施,绝大多数车企制定的“不在本品牌4S店保养无法享受质保”、个别车企规定的烧机油不在质保范围等“霸王条款”,遭到车主和业界的集体炮轰。
汽车三包除了车企对于保养捆绑质保的普遍性问题外,新政要求信息的公开透明,也暴露了车企针对易损件质保标准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甚至有部分车企质保标准低于国家的相关规定。以轮胎为例,绝大多数主流车企仅对轮胎提供3~6月或5000~10000公里的质保时间。而相关部门出台的《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轮胎的理赔范围为轮胎售出之日起一年,目前绝大多数车企达不到这个标准。
新规实施以来,不少4S店由于技术、设备、人员所限,明显力不从心,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遭质疑。更为关键的是,国外一些豪华车生产厂家在给经销商的合同上就注明:不带三包。这让本就利润微薄的经销商承担了销售的风险,他们自然就不愿意了,因为如果一家普通的汽车4S店换两台发动机,一年的利润就没有了,换三台的话,就要赔钱了。
除了轮胎外,电池等易损件车企提供的质保条件差别很大,如北京汽车蓄电池质保期仅3个月,宝马电池质保期则长达2年。
汽车三包法规限定了13种易耗损零部件,要求可设定小于3年或6万公里的质保期,但须进行公示。记者对比发现,各个车企质保期均有较大出入。
目前三包公示的相关内容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和保修手册,车主最好能对这些涉及自身权益的信息进行细致浏览。
目前,三包新规正处在信息普及阶段,离消费者真正受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科C.V.JOINT表示,要尽快建立第三方独立的鉴定机构,并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借鉴国外经验,组建社会组织参与监管。对于没有及时到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三包信息备案的汽车经销企业,或者没有三包能力、厂家不实行三包的经销商,可以进行警示,甚至限制其经销,这样,三包新规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